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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(试行)

北京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(试行)

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思想政治教育,树立先进典型,激励学生勤奋学习、积极进取、全面发展,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正式学籍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应届毕业生。

第三条 评选基本条件为:

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愿意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。

(二)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。

(三)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课程总平均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20%,且无课程不及格记录。

(四)积极参加学院及教学站组织的教学与实践活动,热心服务集体。

(五)能够将所学知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,提升工作效率与质量。

第四条 评选比例:优秀毕业生名额不超过本届毕业生总人数的 5%,不足1人时可按1人评选。

第五条 评选时间:优秀毕业生每届学生评选一次,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

期内进行。

第六条 评选原则与程序:

(一)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原则。

(二)各教学站广泛征求学生、辅导教师、教学管理人员意见,按条件与比例提出推荐人选。

(三)推荐人选填写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,报学院审核、公示。

(四)公示无异议后,确定最终优秀毕业生人选。

第七条 表彰与奖励:

(一)学院为优秀毕业生授予荣誉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。

(二)在学院教学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优秀毕业生事迹进行宣传展示。

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由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解释。

北京科技大学管庄校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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