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科技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学生必须遵守以下考场纪律:
第一条 学生必须持准考证(学生证)、身份证(军官证、护照)进入考场。无证或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。
第二条 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考试,迟到30分钟者,不得参加考试。考试开始30分钟内,不得离开考场。
第三条 学生进入考场后,应听从监考人员的管理,按指定座位就座,不得擅自挪动座位。不服从管理者,监考人员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。
第四条 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,独立完成考试。按时交卷,不得拖延时间。答卷完毕,应立即交卷离开考场,不得将试卷带出场外,不得在考场内或附近围询教师或谈论考试问题,更不得大声喧哗。
第五条 考场内不准吸烟,不准互相谈话,不得传递任何物品。如试卷字迹不清楚时,可举手示意,询问教师。
第六条 除考试必须的用具外,学生不得携带其它物品和自备草稿纸进入考场,必须将书包等物品集中放在指定的地方,无论闭卷、开卷,手机、笔记本电脑必须关机。
第七条 考试不得作弊和协助作弊,如有违反者,当场取消考试资格,答卷作废,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分。
在考试中,发现有以下行为者,均属作弊。监考人员无须对其警告,即可查处。
(一)、闭卷考试中翻看书本、笔记本及有关资料者。
(二)、交头接耳者,用各种暗示行为作弊者。
(三)、偷看别人试卷者。
(四)、手机、笔记本电脑开机者。
(五)、夹带者,包括写在身体上、座位上的作弊行为者。
(六)、将试卷给别人看或抄袭别人试卷者。
(七)、交卷后,再返回涂改者。
(八)、代笔考试者。
(九)、主考教师宣布考试结束后,不立即停笔者。
(十)、以其它形式作弊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