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提高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,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,杜绝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,特制订本实施细则。
一、检测对象
高等学历继续教育(业大教育、函授教育、网络教育)高中起点本科学生和专科起点本科学生均在查重范围内。
二、查重方式
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查重工作分自查和抽查两步进行。
1、由学生自行通过学校指定的“维普论文检测系统”对毕业论文查重,并提交简洁版查重报告PDF文件,论文检测总评重复率低于30%(含30%)的,视为检测合格,方可申请答辩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符合要求查重报告的,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。
2、抽查由管庄校区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组织实施,对本学期申请答辩的学生论文进行抽查,拟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论文100%复查,其他学生论文抽查比例不低于20%。如学院复核查重的论文检测总评重复率高于30%的,毕业论文按不合格处理,毕业论文须重新按照程序完成,并不得再申请学士学位。
三、毕业设计(论文)诚信写作承诺
学生在申请毕业论文写作前,务必认真阅读学院《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写作的要求》,同时签署《毕业设计(论文)诚信写作承诺书》(见附件)。
四、异议处理
若学生和导师对论文复查结果有异议,可书面提出申请,填写《北京科技大学学历继续教育论文检测结果申诉表》,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将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复核并答复。
五、其他
本细则从发布之日开始实施。
北京科技大学管庄校区
北京科技大学 教务处
2020年6月18日
附件: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查重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